秉烛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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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我们拯救了我们——我不是药神有感

写在之前:我一般不想在lof发同人无关的东西,但这篇感想我真的想发出来。因为我希望所有能看到的人都去看这部电影。  


  去年五月份,一部印度神片《摔跤吧爸爸》刷爆了全中国。看片之余,大家都在痛心疾首:中国何时能出一部这样反映现实又不失可看性的商业大作呢?

  今年,《我不是药神》姗姗来迟。虽姗姗来迟,却光芒万丈。

  它值得所有仍居住在这个国家的人、仍热爱着这个国家的人、仍认同自己属于人类的人、仍在意着人类命运的人去看。

  它值得任何人走进电影院,静心观摩。

  手动加TAG:这篇影评肯定有剧透!想走进电影院的朋友们请不要往下看!

  

  我不是药神的标题就表明了它的态度。任众生叩拜,任对手凌辱,任仇敌致敬,任万界万生各色脸谱,我自承不是英雄。

  毁誉荣辱,那不是我。

  在很久很久以前,在这片土地的百多年以前,中国人喜欢传颂英雄史观。这世界是由帝王将相主宰的,历史活在他们的传记里。当然了,还有满天神佛……诸如此类。

  后来,我们熟悉的历史里,人民史观加入了战局。历史是由广大人民群众塑造的,人民群众可以左右一整个民族的命运。在这样的激昂态度引领下,我们更替了时代,改换了天空。

  一晃眼又快七十年了。那些伟人们逐渐又被我们搬上了神坛:枕下压一张百元大钞可以镇邪,家里挂一副画像可以改风水,之类的传言又甚嚣尘上。

  英雄离我们渐行渐远了,即使身边有什么好人好事,大家也开始觉得这些人值得常人们感动,他们是英雄。

  我们只是芸芸众生,只是普罗大众,只是脱不了一身铜臭的落俗着相混蛋凡人,与英雄相去十万八千里。

  英雄史观与人民史观已经截然对立起来了。

  

  本片的主角,程勇。在身患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又苦于诊疗费的患者看来,他不仅仅是英雄,他甚至是肉身如来,是玉帝下凡,是再生父母。他以远低于进口药的价格向他们出售靶向药,而这种药可以使患者预后良好。有上千人受过经他手的低价药的恩惠。他延续了数千人的生命。

  可展现在我们眼中的真实的他,这个他很难被我们当做英雄。

  他家暴,低俗,卖假药,拖欠钱,浑浑噩噩,胆小如鼠,知法犯法。但他同样孝敬老父,疼爱儿子,善待朋友。程勇是一个鲜活的人,一个真实的,有无数小缺点,甚至有些大罪恶的凡人,一个罪不至死,但足以令人咬牙切齿的混蛋,一个努力活在这个社会里的芥草。

  他是街头擦肩也不值得回头的普通的路过者,是不够善良却也不够邪恶的你我。

  是所有活在俗世的荒唐无奈的人。

  这个人最开始走私低价药只是因为生活所迫。老父病急,缺一笔救命钱,恰巧机会临门。怎么办,怎么办?咬一咬牙,跺一跺脚,操他妈的法律,杀头的事也敢干。

  五百成本,要价五千,百分之一千的利润,资本家丑陋的嘴脸。但是到底比进口药的四万少了太多,患者求爷爷告奶奶地找他买,当了被薅毛的羊,还跪在地上三叩九拜,念着救命神仙。日进斗金,赚了个盆满钵满,赚得他醉生梦死、飘飘欲仙。老父活了,房租清了,儿子接来了,随手丢个几万几万毫不心疼,他且有钱着呢。跟他一块干的朋友们也个个喜笑颜开,有的敢畅想未来生活了,有的终于可以保留尊严了,有的可以拯救信徒了,有的可以帮助病友了。这是个三赢的买卖,资本家程勇,打工仔合伙人,穷苦病人,都得到了皆大欢喜的结局。

  但是走私只是个看起来很美的肥皂泡,一戳就破碎。被冤家对头残忍戳醒后程勇身上的小市民心性让他开始畏缩,走私毕竟是犯法的事儿,万一被抓到了坐个十年八年的,他怕摊上事,也怕老父儿子没人照顾。冤家对头开了大价钱接手他这摊事,他合计一下,干了,散伙吧。

  可冤家对头是个比他还要血腥的资本家。卖着卖着,五百的药卖上了两万,那些吃不起四万药的人同样吃不起两万的药。有药也就算了,一朝被警察抄了家,冤家对头麻溜跑路,患者们连两万的药也吃不起了。

  而这一切,完成洗白潇洒上岸的程勇一无所知。他开了家纺织公司,月入几十万,生活过得节节攀升。

  病人的生命本就不是他的职责。那是政府和医院的问题。

  这颗心终于在朋友死去的时候破碎了。他患病的朋友因为吃不起药选择了自杀,当年畅想的美好未来在一瓶一瓶天价药面前被残忍肢解。他为了朋友冒死去印度又走私了一趟药,回来时看到的只剩下摆在桌前的黑白照片。

  朋友的生命在他的天平上压倒了谨小慎微。

  他做出了一个决定。

  程勇重新找到商家提货,海上走私运回码头。他找回最初那班子人,找回之前的病人,以一瓶五百的成本价向他们售药。

  不为挣钱,不为声誉,不为任何虚头巴脑的东西。

  为了这些同在社会夹缝苦苦求存的同命人,为了不至于被凄凉现实击碎的幻梦。

  为了未曾赐予怜悯的政府,为了尚未到达的正义。

  为了生命,为了他们。

  不为自己。

  重新出现在市场上的走私药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,他们加大了抄查力度。终于,他们抄到了程勇卸货的码头。程勇的朋友为了保护他,抢先吸引了警方的注意力,因此不幸遇难。程勇崩溃地在警察面前大哭,却也明晰地意识到自己已经被警察盯上。与此同时,印度的供货药厂被查停,仅剩下印度世面上流通的更贵的成品药可买了。

  程勇接下来做出的决定比上一个更要激进。他一边让印度合作者以两千元的价格从市面上回购药物,一边在全国各地大肆发送消息,继续以五百元的价格亏本贩卖药物。

  他知道这生意做不久了,他想尽他所能多救救人。力所能及地救救人。

  

  这个故事里没有传统意义上的英雄。善良的英雄从小善良,一生的历程就是从小善做到大善的完美的一生。

  可是这里没有英雄。这个故事里的所有人都是凡人。卖药的他们是因为各种理由凑在一起的乌合之众,他们是困于现实的凡人。办案的警察是在公言公,抵不过法不容情的无用的凡人。冤家对头是见钱眼开毫无廉耻的骗子,是接纳社会错误价值观的凡人。病人是被遗忘的旮沓里角,是想活下去的卑微的凡人。结案的法官,辩护的律师,产药的公司。

  大家都是被这个尘世人间困顿住,逃不了陋习礼法的凡人。

  都挣不开尘网,都沦落于浮世,都沾染了腌臜故事。

  都是凡人。

  也都是英雄。

  卖药的程勇当然是英雄。当他再起炉灶,已知面前剩下的只有手铐一副。加盟的朋友当然是英雄。维护朋友,维护病人,替病人们争取权利,是他们的声音让程勇走到这里。买药的病人当然是英雄。被警察抓进局子,被威胁,被恐吓,他们硬是闭着嘴不说话。见钱眼开的骗子当然是英雄。警察以减刑诱惑,他抖抖嗖嗖地抽完最后一支烟,咧嘴说,这药是谁卖的,我不知道。警察当然是英雄。他对抗不了上级压力,担起处分停止办案,帮病人留下最后一条生路。结案的法官当然是英雄。数罪并罚,八到十年甚至无期,他们念在程勇其心可鉴,愣是减刑到三年有期。提出改革的人大代表也是英雄。上书申诉的医生也是英雄。修改法案的学者也是英雄。奔走的呼吁者也是英雄。

  看啊。

  什么英雄史观,什么人民史观?

  无非人民也是英雄,英雄也是人民。

  平凡你我是泱泱人民,亦是璀璨英雄。

  你我是如此丑陋,犯下的错误是如此不可饶恕,有时竟显得愚昧不堪,不通是非。

  是最难看的人的样子。

  可也是口口称颂中的英雄的样子。

  

  这个社会是如此不齿,这个社会是如此冷漠,这个国家似乎漏洞百出,似乎看不到方向。

  可是啊。

  方向掌握在英雄的手中。

  也就是说,方向掌握在人民手中。

  掌握在你我手中。

  去做你我认为对的事情——即使它看起来不那么对。

  这个社会确实漏洞百出,它有千万处不利于人民之处,它是如此一触即溃,它值得所有人骂骂咧咧,丢一记臭鸡蛋。

  可是它的未来也取决于你我的行动。

  让程勇去走私药物——让病友去大声疾呼——让警察依法办案——让民众酝酿风暴。

  然后,再让媒体开始轰炸——让专家开始留意——让学者开始修订——让会议表决更替。

  再不济,让我们脱下社会身份,以人民的姿态,去变革。

  因为人民是人民的英雄,人民是国家的英雄。

  当人民开始行动,人民就成了英雄。

  

  所以,说程勇拯救了白血病患者,说病人自己拯救了自己,说国家拯救了患者,都不确切。

  确切的说法是:

  是我们,拯救了我们。

  我们就是我们。

  

  与正文无关:

  看完电影出来,朋友提及电影院里玩手机,不为所动的观众。

  他们是幸福的,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这样绝望的困境,他们无法与电影产生共情。

  但是,倘若大部分观众都无法和这部电影产生共情,这岂不是美事一件?

  这意味着这部电影已经落伍了,社会上已经鲜见这样的绝望了。

  现实主义作品就是为了使其本身落伍于时代而问世的。

  我期待这个大多数人无法与它共鸣的时代的到来。

  

  又及:对于这部电影,我能从无数个角度写无数篇影评。这就是一部好作品,你我际遇不同,可我相信我们都能被它触动心魄。我最终选择的角度也许你无法共鸣,可是你一定也可以与电影本身共鸣。

  因为它是来自这片土地的电影。比起其他土地上生活的人,我们对这个故事熟悉更深。

  与一部好电影共鸣是一件幸福的事,即使你甚至无法诉之于口。

  但这份经历,你应该拥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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